(一)主要职责。
1.制定行政服务大厅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窗口行政审批和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3.监督、检查窗口和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4.协调联合审批中的重大事项,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
5.负责“中心”网上审批和全程办事代理等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
6.开展与行政审批和全程办事代理相关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7.负责大厅内工作人员的考勤与考核;
8.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乡镇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
9.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及进驻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教育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信息、档案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负责“中心”的人事、物资和财务工作(财务隶属县发展改革委,实行报账制)。
2.管理科: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的窗口工作日常管理,具体协调进驻部门的关系;负责对乡镇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和培训。
(三)大厅设置。
1.由“中心”设置总服务台1个,负责大厅管理、指导、协调、考勤和申办人的引领工作。
2.由县监察局设置投诉室1个,负责制定和检查工作人员纪律和文明服务等,并对各窗口办理时限及满意率实行网络监督和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3.由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各职能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农委、市政管委、建委、文化委、商务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水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分局、规划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队)设置行政审批窗口21个,负责受理和审批全县的行政许可事项。
4.由具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单位(县科委、旅游局、统计局、财政局、招商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设服务咨询窗口8个,负责受理和办理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
5.由为方便群众办事的社会单位(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商务中心)租设中介服务窗口3个,负责收费、审计、服务等事项